01.18

2021

《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浅析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商务部于2021年1月9日以商务部2021年第1号令的形式发布了《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以下简称“《阻断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阻断办法》借鉴欧盟等国家和地区颁布实施的阻断立法,结合中国实际制定,旨在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对中国的影响。它的颁布施行,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背景下迅速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

01.08

2021

汇仲要闻‖ 欢迎隋淑静律师加盟汇仲律师事务所

汇仲律师事务所(“汇仲”)诚挚欢迎争议解决律师隋淑静女士以合伙人身份加入汇仲。自2021年1月起,隋律师在汇仲深圳办公室履新。

12.31

2020

瑞士国际仲裁法对仲裁员独立性和公正性的要求

瑞士在总体上可归为大陆法系国家,成文法是其主要法律渊源,判例法也是其法律渊源之一。瑞士仲裁法存在国内仲裁法和国际仲裁法两套体系。瑞士民事诉讼法典(Swiss Civil Procedure Code,简称“CPC”)第3部分规定了国内仲裁,即仲裁地在瑞士、且在订立仲裁协议时各方当事人的注册地或者习惯住所均在瑞士的仲裁。瑞士国际私法法典(Swiss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简称“PILA”)第12章规定了国际仲裁,即仲裁地在瑞士、且在订立仲裁协议时至少一方当事人的注册地或者习惯住所位于瑞士以外的仲裁。

12.16

2020

汇仲在争议解决业务领域位列《钱伯斯亚太2021》榜单第一梯队

2020年12月15日,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机构Chambers & Partners公布《钱伯斯亚太指南2021》(Chambers Asia-Pacific 2021)榜单,汇仲律师事务所(“汇仲”)在争议解决的仲裁和诉讼业务领域以及航运领域获得推荐,4位律师榜上有名。

11.24

2020

中国商事仲裁年度观察(2020)

2019年,中美贸易战进入第二年,全球经济形势日益复杂严峻,对于商事争议解决来说,风云激荡的形势既是机遇也是挑战。2019年我国商事仲裁继续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原则,仲裁事业持续稳步发展,诸多领域更加规范和完善,为形成我国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了新的贡献。

10.24

2020

仲裁前置程序应明确具体可履行

解决争议的方法有协商、调解、专家评审、仲裁和诉讼等。当事人时常在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中设置“多层级争议解决条款”(escalation clause或者multi-tiered dispute resolution clause),约定在前一个争议解决方法不能够解决纠纷的情况下,将会采取下一个争议解决方法来解决。触发和启动这些争议解决方法是层层递进的。“多层级争议解决”意味着,对于同一争议,当事人有采取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方法予以解决的可能性。它的好处显而易见,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可以先尝试较为简便、经济和快速的争议方法,如果不成再付诸于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从而节省解决争议的时间和费用。它的副作用是,如果约定不当,这种争议解决条款本身的效力容易产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