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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公布国际投资仲裁损害赔偿金额调查报告
作者:许偲祎 2015-10-28

PwC的该份研究报告总结和归纳了投资条约仲裁实践中关于损害赔偿认定方面的现实情况和发展趋势,为从事投资条约仲裁的当事人和实务工作者提供了实用的指南。同时,该研究成果对国际商事仲裁也有参考价值。

 


 

普华永道公布国际投资仲裁损害赔偿金额调查报告

 

20151015,《环球仲裁评论》(GAR)公布了普华永道(PwC)做出的名为2015-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Damages Research的研究报告95份公开的国际投资仲裁裁决中赔偿金额专项进行了调查研究。[1]

 

一、 研究报告的主要结论 [2]

 

赔偿的数额

95份裁决平均而言,仲裁庭仅支持了申请人提起数额的37%

被申请人专家的赔偿数额估算数值平均仅为申请人专家评估的13%

专家意见评估损害赔偿数值差距巨大的原因

1. 专家意见实质在回答不同的问题。

2. 在专家接受的指示中,事实问题被区别对待。

3. 专家之间确实存在不同的观点。

仲裁庭采取的计算方式

2000以前仅17%的采用率相比,以收益法为标准的计算方式已经为超过69%的仲裁庭采纳, 用来计算预期利润/收入。

裁决金额

超过81%的案件,仲裁庭裁决金额低于一亿美USD 100 M

裁决书长度

仲裁庭对损害赔偿的论证方面,相应部分的裁决书已经从2000年以前平均8页上升到2011-2015年间的平均34页。

争议行业对损害赔偿的影响

争议行业

案件数

仲裁庭认定的平均损害赔偿金额(亿美元)

金融服务

5

2.51

能源与自然资源

31

1.96

医疗

8

1.33

通信、媒体、技术

6

0.9

资本项目

11

0.65

制造

9

0.49

交通运输

8

0.3

其他

16

0.23

 

二、 研究方式

 

研究报告样本为过去25年,即1990-2015年间,公开的95份含有损害赔偿认定内容的仲裁裁决,其中70件是ICSID裁决。裁决书的主要来源是ICSID官方网站和ITA Law网站,裁决的金额从0500亿美元不等,案件地域分布广泛,包括南美洲(40件)、东欧地区(20件)、非洲(12件)、亚洲(12件)、中东地区(6件)、北美地区(3件)以及西欧地区(2件)。[3]

 

三、 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

 

根据调查报告,仲裁庭采用了不同的计算方式来认定赔偿金额,分类如下:[4]

 

计算方式

说明

收益法 income approach

将预期经济收益转化成当前日净收益再进行计算。目前,最普遍的做法是现金流减损计算方法(DCF, Discounted Case Flow

市场法

Market approach

选取市场上类似的、可比较的商业存在或者资产进行对比,进行估算。

资产比较法

Asset approach

当前的市场或者账面的资产价值减去负债

历史成本/投资成本法

Historical Cost/investment cost

利用之前的历史成本、现金流或者投资数额来进行对比计算

其他

Other

不属于之前四种计算方式的其他方式

 

在调查的95起案例中,仲裁员采取的计算方式具体分布如下:

 

DCF和其他收益法

37

历史成本/投资成本法

33

市场法

10

资产比较法

2

其他

13

 

调查报告指出,仲裁庭开始采用在现实交易中,尤其是企业并购中被广泛采用的DCF方法计算赔偿金额。但59例专家意见提出适用该方法作为主要计算方式的仲裁中,仍有22个仲裁庭拒绝采用DCF方法,而在采用方法的37个仲裁中,采用怎样的现金流减损率(Discount rates)成为18个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之一。[5]

 

仲裁庭拒绝采用的理由集中在个方面:其一,证据方面,如果直接用现有的净利润率来计算,没有办法保证证据的确定性,存在申请方实质是在猜测的顾虑;其二,某些投资、企业刚刚成立,或没有足够的经营记录来证明其盈利性。[6]

 

虽然市场法很少被接受成为主要计算方法,但是经常在采用DCF方法时作为交叉辅助论证的方式。采用该方法最大的难点是找到一个在类似市场下,真正类似的、可比较的交易或者企业实例。

 

四、 利息的计算方法

 

1. 95个仲裁中,只有14个仲裁庭区分裁决前裁决后的损害赔偿的利率,适用不同的利率。[7]

 

2. 单利和复利

 

仲裁裁决中,采取复利方式计算利息成为主要趋势。相较2000年以前,复利的采用率从40%上升到86%[8]

 

仲裁庭采用利率

2000年以前

2001-2005

2006-2010

2011-2015

单利

60%

54%

15%

14%

复利

40%

46%

85%

86%

 

3. 具体利率

 

在具体利率的认定中,绝大多数的仲裁庭用了基准利率(benchmark rate), 少数仲裁庭采用固定利率,分布详见如下:[9]

 

仲裁裁决的利息计算标准

采用频率

基准利率 benchmark rate

77%

 

同业拆借利率 Inter-bank rate

28%

无风险利率Risk free rate

15%

贷款利率Cost of debt

19%

存款利率Bank deposit rate

7%

投资回报率Cost of capital

2%

其他Other

6%

固定利率Fixed Percentage

21%

不明确 Unclear

2%

 

五、 小结

 

该份研究报告总结和归纳了投资条约仲裁实践中关于损害赔偿认定方面的现实情况和发展趋势,为从事投资条约仲裁的当事人和实务工作者提供了比较实用的指南。同时,该研究成果对于普通的国际商事仲裁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例如,仲裁庭采取什么方法来计算损害赔偿金,以及如何看待利息的单利和复利。

 

注释:

[1] PwC, 2015-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damages research, available at http://res.cloudinary.com/lbresearch/image/upload/v1444915304/2015_pwc_international_arbitation_damages_research_159115_1421.pdf

PwC, PricewaterhouseCoopers LLP, 该份研究报告由其UK Firm Members作出,吸收了来自顶级律所伦敦办公室力量。GAR报道Mind the Gap - PwC Highlights Differences in Damages Quantifications, at http://globalarbitrationreview.com/news/article/34231/mind-gap-pwc-highlights-difference-damages-quantifications/.

[2] 2015-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damage research, Arbitral awards in focus, p.2-3.

[3] Ibid, p.10.

[4] Ibid, p.7.

[5] Ibid, p.8.

[6] Ibid, p.8.

[7] Ibid, p.9.

[8] Ibid, p.9.

[9] Ibid, p.9.

 

 

编辑:许偲祎 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清华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硕士、纽约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汇仲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声明: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可视为汇仲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对有关问题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如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法律意见,请与本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