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仲合伙人赵芳律师荣获英格兰及威尔士开庭大律师资格
汇仲合伙人赵芳律师荣获英格兰及威尔士开庭大律师资格
汇仲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赵芳律师,于2017年7月27日,经英国御用大律师Christopher Moger QC推荐,由伦敦内殿律师学院(Inner Temple)授予英格兰及威尔士开庭大律师资格(Barrister)。授衔仪式在隶属于内殿律师学院庄严肃穆的Temple Church进行。当晚,共有98位学生获得学院认可并被授予开庭大律师资格。
据内殿律师学院的Treasurer(学院管理人)和Masters of the Bench介绍,赵芳律师是内殿律师学院历史上第一位获得大律师资格的中国律师,她因此同时拥有中国律师执业证和英格兰及威尔士开庭大律师资格。学院表示非常欢迎赵芳律师的加入,认为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增进两国律师之间的了解和友好交流。内殿律师学院已开始着手安排赵律师为学院英国律师介绍相关中国法的培训课程并为当年学院年度刊物Yearbook撰写纪念文章。
汇仲律师事务所对赵芳律师取得的成绩表示热烈祝贺,并代表她向在此过程中所有关心和帮助过她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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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
赵芳律师
赵芳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2016年在伦敦大学城市法学院获得英国法文凭(Graduate Diploma in Law),2017年在伦敦英博夏尔大学参加开庭大律师培训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她于2015年10月加入伦敦内殿律师学院并于2017年7月成为英格兰及威尔士开庭大律师。
按照英国大律师执业道德要求,特说明如下:赵芳律师尚未获得英格兰及威尔士开庭大律师执业许可证,因此本文不在任何方面明示或暗示表示她可从事英国法下只有持证律师可以从事的保留业务(reserved legal activities)。
何为开庭大律师?
英国律师分为两种类型:事务律师(solicitor)和开庭律师(barrister)。据2015年的数据统计,全英律师约有175,000人,其中90%为事务律师,10%为开庭律师。
在英国,除特许情况外,所有的诉讼案件均由开庭大律师代表客户开庭。当事人应首先委托事务律师,再由事务律师委托开庭大律师开庭。开庭大律师虽然有义务维护当事人权益,但其地位独立于事务律师和当事人。开庭大律师是法庭的代表,其首要义务是维护司法公正。开庭大律师的业务范围虽广,但通常负责开庭工作,因此被称为是庭审的专家。虽然目前英国法已准许通过培训的事务律师代表客户出庭,但如无特殊情况,律师和当事人依然遵循传统,委任大律师为案件出庭。
Barrister的称谓最早出现于林肯律师学院1466年的文献中。所有开庭大律师必须加入伦敦四大律师学院中的一个,并受其终身管理与监督。四大律师学院包括:内殿律师学院、中殿律师学院(Middle Temple)、林肯律师学院(Lincoln's Inn)和格雷律师学院(Gray's Inn)。律师学院(Inns of Court)仅仅是培养开庭大律师的地方,与事务律师无关。历史上,开庭律师专业培训由律师学院提供,但目前这种培训已经转由八家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提供,例如伦敦大学城市法学院(City)和英国英博夏尔大学法学院(BPP)。律师学院本身不再进行专业培训,但是其依然保持着重要的功能,即开庭大律师资格由各个律师学院单独授予。学生通过Bar Standards Board安排的考试后向律师学院申请,由律师学院授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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