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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仲要闻│  欢迎王鸣峰资深大律师、何淑瑛大律师和李匡怡大律师以大湾区律师身份加入汇仲深圳办公室
2023-07-17

汇仲律师事务所(汇仲)诚挚欢迎香港德辅大律师事务所(Des Voeux Chambers)的资深大律师王鸣峰William Wong SC)、大律师何淑瑛 (Sabrina Ho) 大律师李匡怡 (Connie Lee)等三位香港大律师以大湾区律师身份加入汇仲深圳办公室,自 2023 7 月起同时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

王大律师等三位香港大律师都是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经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认许,名列香港大律师公会《大律师名册》的香港大律师,在商事诉讼、仲裁和其他争议解决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执业技能和良好的执业口碑。 2021 7 月,王大律师等三位香港大律师顺利通过了首届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并取得广东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在香港执业的同时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从事一定范围内的内地法律事务。

王大律师等三位香港大律师取得香港大律师大湾区律师双法域律师执业资格,得益于内地对港澳法律服务开放政策的开创性突破。为了落实 2019 年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及 2019 年修订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的专业作用,国务院办公厅于 2020 10 5 日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试点办法》),在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开展试点工作,符合条件的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取得内地执业资格的, 可以从事一定范围内的内地法律事务。

根据前述《试点办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的人员,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内,办理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务(含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其中,诉讼案件为位于大湾区内地九市的高级、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和有关专门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案件范围参照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并获得内地律师执业证书的港澳居民可以在内地人民法院代理的民事案件范围执行;非诉讼业务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所地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内;(二)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或者登记地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内;(三)标的物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内;(四)合同履行地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内;(五)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商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内;(六)大湾区内地九市内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商事仲裁案件。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人员办理这些法律事务,与内地律师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

王大律师等三位香港大律师长期处理普通法法律争议事务,尤其在处理跨境交易和商事争议解决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汇仲深圳办公室的香港大律师和内地律师将在同一办公室内办公,一同为大湾区客户(包括港资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这不仅有助于内地律师学习香港大律师的执业理念和普通法执业技能,提升内地律师的涉外服务专业水平,还有利于提升大湾区法律设施和法治环境的建设,促进大湾区法律服务的互通融合,共同打造大湾区优质法律圈。 他们的加盟,将进一步提升汇仲在国际仲裁、跨境诉讼及仲裁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实力,尤其增强汇仲在粤港澳大湾区的专业能力和业界口碑。携同王大律师等三位香港大律师多年的跨法域执业背景、商业思维与专业解决方案能力,汇仲将在大湾区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王大律师等三位香港大律师以大湾区律师身份加入汇仲深圳办公室,不影响他们以大律师身份同时在香港德辅大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按照有关的执业管理规定,汇仲对王大律师等三位香港大律师在汇仲深圳办公室执业的案件和法律服务活动,将进行适当的利益冲突核查。他们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内办理的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务(含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属于汇仲利益冲突核查的范围。他们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之外办理的适用内地法律的民商事法律事务,以及在香港和其他法域办理的民商事法律事务(含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均为独立于汇仲的业务活动,不属于汇仲利益冲突核查的范围。

对于王大律师等三位香港大律师的加盟,汇仲管理合伙人费宁律师说: “法律服务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重要指标之一,律师积极参与提升营商环境,香港大律师能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这对整个粤港澳客户都是重大利好信息。汇仲诚挚欢迎王鸣峰资深大律师、何淑瑛大律师和李匡怡大律师等三位香港大律师以大湾区律师身份加入汇仲深圳办公室并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汇仲内地律师将积极与香港大律师携手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所长,为大湾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和国际商贸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专业支持,推动我国企业及律师‘走出去’的发展,同时也为国家的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王鸣峰资深大律师说:“港澳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格和从事律师执业试点工作,体现了中央人民政府对港澳律师界的关心,为港澳律师投身大湾区建设、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以往中国企业出海常常依赖于外资所,大湾区完全可以打造一个既有大陆法系背景又有普通法系背景,且熟悉双法域法律规则的律师团队,在维护中国企业利益上发挥更大的作用。香港大律师可与内地律师合作实现‘并船出海’,为企业的海外投资提供法律保障服务。我们很高兴与汇仲这样享誉海内外的内地精品所展开深度合作,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为中外客户提供最为专业、最有效率、成本最低的法律工具解决各种争端。”

 

王鸣峰 资深大律师;太平绅士
William Wong SC; JP
专业范畴:衡平法,商事法,公司法及清盘,证券法,仲裁,调解,国际贸易,税法

电邮:williamwong@dvc.com.hk;

williamwong@huizhonglaw.com

王大律师于 1998 年开始在香港执业,于 2010 年获得了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大律师执业资格,在 2013 年被委任为香港资深大律师,于 2021 7 月取得广东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于 2023 6 月获任命为第六任全国人大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王大律师现还担任香港机场管理局董事以及税务上诉委员会副主席之一。王大律师在商事诉讼领域具有广泛的执业经验,在公司法、破产法及证券法领域的经验尤为丰富。他经常代表客户处理股东或投资者争议,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王大律师是香港第一位在百慕大法院出庭审讯的大律师。他亦曾在中国内地的庭审及国际仲裁中担任专家证人,就香港公司法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并曾以仲裁员身份参与国际仲裁。
 

何淑瑛大律师

Sabrina Ho Barrister-at-law

专业范畴:公司法及清盘, 商事法, 衡平法, 证券法, 保险法
电邮:sabrina.ho@dvc.com.hk; 
sabrina.ho@huizhonglaw.com
何淑瑛大律师于2009年开始于香港执业。于 2021 7 月取得广东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她处理各类民事案件,执业重点包括商事法、公司法以及保险法。
何大律师多次获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委任为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及高等法院暂委副司法常务官。
何大律师现任香港特別行政区选举委员会委员(法律界), 由行政长官委任的竞争事务委员会委员、由财政司司长委任的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委员,税务上诉委员会委员, 以及地产代理监管局纪律委员会委任成员。
何大律师是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名册内仲裁员,以及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内仲裁员。她亦担任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何大律师精通中文,可以使用流利的普通话处理案件。何大律师曾参与处理各类涉及内地企业和个人的复杂诉讼与仲裁案件。此外,何大律师亦担任香港与内地法律专业联合会副主席,以及香港大律师公会执委会委员及内地事务常委会委员和秘书。
 

李匡怡大律师
Connie Lee Barrister-at-law
专业范畴:商事法,公司法及清盘,仲裁,竞争法,佣及反歧视法
电邮:connie.lee@dvc.com.hk;
 connie.lee@huizhonglaw.com
李大律师毕业于香港大学,分别获社会科学学士(政治与法学)一级荣誉学位和法学士一级荣誉学位;并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她于2008年获得香港大律师奖学金, 并于2009年加入香港德辅大律师事务所开始执业。于2021年李大律师成为香港首批考获在大湾区执业资格的律师。
李大律师擅长处理各类商业诉讼及跨境仲裁,特别在公司纠纷、股东纠纷和破产清盘的领域中具有丰富的经验。她拥有流利的中英文语言能力,经常处理以中文为主的诉讼及为国内诉讼方提供香港法查明报告。李大律师经常参与跨境商业仲裁案件,亦是英国特许仲裁司学会及新西兰仲裁及调解司学会的资深会员。她经常代表国内或国外客户在香港执行仲裁裁决及诉讼判决。
李大律师亦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及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内的仲裁员,并于跨境或国际商业纠纷中担任仲裁员。
李大律师经常代表清盘人、破产诉讼中的受托人及接管人等作出各类申请。她曾代表香港上市公司董事处理香港交易所(包括其上市委员会及上市上诉委员会)之纪律聆讯。她也积极参与证券规管及竞争法事宜。她在第一宗有关《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的正式审讯中代表香港证监会参与聆讯。自2016年起,李大律师获委任为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外部法律顾问。
李大律师自2018年起多次获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委任为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及高等法院暂委副司法常务官 (每次为期1个月)。此外,李大律师亦担任多项公职。
李大律师亦入选国际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大中华区》(Chambers and Partners GCR; Commercial Dispute Resolution: The Bar) 及《亚太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 Asia Pacific: Hong Kong Bar )的榜单,同时在“诉讼争议” (第一级别推荐)及“竞争法” (第二级别推荐)两个业务领域被评选为获推荐的一员(“leading junior”)。李大律师是2022年度《Lexology 客户优选奖》(Lexology Client Choice Award ) 香港竞争法的唯一获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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