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仲律师事务所(“汇仲”)诚挚欢迎香港德辅大律师事务所(Des Voeux Chambers)的资深大律师王鸣峰(William Wong SC)、大律师何淑瑛 (Sabrina Ho) 和大律师李匡怡 (Connie Lee)等三位香港大律师以大湾区律师身份加入汇仲深圳办公室,自 2023 年 7 月起同时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
王大律师等三位香港大律师都是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经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认许,名列香港大律师公会《大律师名册》的香港大律师,在商事诉讼、仲裁和其他争议解决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执业技能和良好的执业口碑。 2021 年 7 月,王大律师等三位香港大律师顺利通过了首届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并取得广东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在香港执业的同时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从事一定范围内的内地法律事务。
王大律师等三位香港大律师取得“香港大律师”和“大湾区律师”双法域律师执业资格,得益于内地对港澳法律服务开放政策的开创性突破。为了落实 2019 年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及 2019 年修订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的专业作用,国务院办公厅于 2020 年 10 月 5 日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试点办法》”),在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开展试点工作,符合条件的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取得内地执业资格的, 可以从事一定范围内的内地法律事务。
根据前述《试点办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的人员,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内,办理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务(含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其中,诉讼案件为位于大湾区内地九市的高级、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和有关专门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案件范围参照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并获得内地律师执业证书的港澳居民可以在内地人民法院代理的民事案件范围执行;非诉讼业务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所地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内;(二)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或者登记地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内;(三)标的物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内;(四)合同履行地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内;(五)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商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内;(六)大湾区内地九市内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商事仲裁案件。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人员办理这些法律事务,与内地律师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
王大律师等三位香港大律师长期处理普通法法律争议事务,尤其在处理跨境交易和商事争议解决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汇仲深圳办公室的香港大律师和内地律师将在同一办公室内办公,一同为大湾区客户(包括港资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这不仅有助于内地律师学习香港大律师的执业理念和普通法执业技能,提升内地律师的涉外服务专业水平,还有利于提升大湾区法律设施和法治环境的建设,促进大湾区法律服务的互通融合,共同打造大湾区优质法律圈。 他们的加盟,将进一步提升汇仲在国际仲裁、跨境诉讼及仲裁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实力,尤其增强汇仲在粤港澳大湾区的专业能力和业界口碑。携同王大律师等三位香港大律师多年的跨法域执业背景、商业思维与专业解决方案能力,汇仲将在大湾区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王大律师等三位香港大律师以大湾区律师身份加入汇仲深圳办公室,不影响他们以大律师身份同时在香港德辅大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按照有关的执业管理规定,汇仲对王大律师等三位香港大律师在汇仲深圳办公室执业的案件和法律服务活动,将进行适当的利益冲突核查。他们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内办理的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务(含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属于汇仲利益冲突核查的范围。他们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之外办理的适用内地法律的民商事法律事务,以及在香港和其他法域办理的民商事法律事务(含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均为独立于汇仲的业务活动,不属于汇仲利益冲突核查的范围。
对于王大律师等三位香港大律师的加盟,汇仲管理合伙人费宁律师说: “法律服务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重要指标之一,律师积极参与提升营商环境,香港大律师能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这对整个粤港澳客户都是重大利好信息。汇仲诚挚欢迎王鸣峰资深大律师、何淑瑛大律师和李匡怡大律师等三位香港大律师以大湾区律师身份加入汇仲深圳办公室并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汇仲内地律师将积极与香港大律师携手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所长,为大湾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和国际商贸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专业支持,推动我国企业及律师‘走出去’的发展,同时也为国家的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王鸣峰资深大律师说:“港澳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格和从事律师执业试点工作,体现了中央人民政府对港澳律师界的关心,为港澳律师投身大湾区建设、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以往中国企业出海常常依赖于外资所,大湾区完全可以打造一个既有大陆法系背景又有普通法系背景,且熟悉双法域法律规则的律师团队,在维护中国企业利益上发挥更大的作用。香港大律师可与内地律师合作实现‘并船出海’,为企业的海外投资提供法律保障服务。我们很高兴与汇仲这样享誉海内外的内地精品所展开深度合作,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为中外客户提供最为专业、最有效率、成本最低的法律工具解决各种争端。”
电邮:williamwong@dvc.com.hk;
williamwong@huizhonglaw.com
何淑瑛大律师
Sabrina Ho Barrister-at-law
汇仲律师事务所的网址为:
www.huizhonglaw.com
汇仲律师事务所的微信公众号为:
huizhonglawfirm
欢迎关注及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