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源于一起股权投资纠纷,争议事实发生在中国内地,但适用的实体法为香港法。汇仲团队在接受客户委托后,旋即根据案件性质和适用法律组建合适的律师团队。汇仲团队中既有熟悉内地法律的香港大律师,亦有国际仲裁经验丰富的内地律师,为客户提供了专业透彻的跨法域法律研究和策略判断。
在案件初期,汇仲即根据客户快速解决纠纷的需求制定了程序策略。仲裁过程中,从仲裁文书撰写、证人证言准备到开庭陈词盘问,汇仲合伙人和香港大律师亲力亲为,为仲裁庭全面呈现案件真相,有力驳斥对方不实主张和违约借口。
在汇仲团队的专业和努力下,客户在案件中取得了全面胜诉的结果。从仲裁立案到获得裁决,仅花费约半年时间。仲裁庭还裁定仲裁费及客户支付的绝大部分律师费由对方承担。汇仲团队专业负责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大力赞赏。
汇仲国际仲裁团队多年来代表客户处理大量国际商事仲裁,尤其是涉及私募基金投资和退出的相关纠纷。汇仲团队代理的国际仲裁案件包括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国际商会仲裁院(ICC)等仲裁机构的案件。团队成员具有中国内地、香港、美国、英国等地的教育及执业背景,凭借对全球主要司法管辖区司法规则的熟练运用,深受客户青睐和信任。本案再次显示了汇仲团队精湛的法律技术、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高度的敬业精神。
本案的牵头人为罗志强律师。
汇仲国际仲裁团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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