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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
2025-10-21

文丨李皓、陈樱娥、晋柠、李逸梦、何健民、刘洁琼、蔡明浩

随着新《公司法》的全面实施,配套司法解释的制定成为司法实务与理论研究共同面对的重要课题。2025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0日。

作为一家始终致力于成为商事争议最佳解决方案提供者的律所,汇仲律师事务所迅速响应,在第一时间内完成对新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与现行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的系统性比对,整理形成逐条对照表。基于丰富的实战经验与前沿洞察,我们亦从实务角度研提修改建议,并已将书面报告提交最高人民法院,积极贡献于司法解释的完善进程。为促进业界交流、凝聚专业共识,现将我们的修改建议予以发布,以期共同推动良法善治。

汇仲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目录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法定代表人的辞任和解任】

第二条【公司对外担保】

第三条【关联交易】

第四条【公司人格否认及其认定】

第五条【关联公司人格否认】

第九条【公司决议效力诉讼】

第十条【不能请求召开股东会、董事会】

 

二、股东出资及出资有关的责任

第十二条【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设立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签订合同】

第十九条【股东以其对公司享有的债权抵销其出资】

第二十一条【股东的瑕疵出资责任】、第八十九条【名词解释】

第二十二条【数个债权人请求同一股东承担瑕疵出资责任】

第二十四条【认缴出资加速到期】

第二十六条【股东失权】

第二十七条【董事的催缴出资责任】

第二十八条【抽逃出资】

第二十九条【违法减资】

 

三、股权代持与投资者权益保护

第三十一条【实际出资人的显名】

第三十二条【股权代持无效及其后果】

第三十三条【名义股东处分股权】

第三十六条【实际出资人排除对名义股东的强制执行】

第三十七条【估值调整协议的效力及履行】

第三十八条【投资者请求股东回购股权的性质认定】

第三十九条【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四、关于股权转让与优先购买权

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动】

第四十一条【一股二卖的处理】

第四十三条【认缴出资情形下的股权转让】

 

五、公司治理

第四十九条【股东知情权纠纷的案件受理及判项表述】

第五十七条【股东代表诉讼的反诉】

 

六、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七十八条【越权订立重大资产交易合同的效力】

第八十三条【定增保底条款的效力】

 

七、附表:其他文字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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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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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仲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注于国内与国际高端民商事争议解决的精品律所,在北京、上海、深圳、香港、新加坡设有办公室。汇仲律师十分擅长处理高价值、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与新型跨境案件,他们能够不遗余力地搜寻可以改变判决结果的微小事实,引导案件从绝境到佳境。不论是从案件代理难度、业界口碑还是客户美誉度而言,汇仲已经快速发展成为中国争议解决律师方阵中的一支劲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