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陈樱娥

“离开了,又像从未离开”
搬家以后,我常想起院子里的海棠树。
春天有花,秋天有果。几个人站在树下,原本只是从会议室出来走走,话却仍接着刚才的话:一项交易为什么这样安排,一封函件到底说明了什么,一个看起来顺理成章的解释,换个方向问,是否还站得住。树下的讨论没有固定的开头,也未必有结尾。到了吃饭的时候,问题又跟着人去了食堂。
那时,我并不觉得这些有什么特别。每天走过同样的地方,遇见同样的人,问句听得多了,便以为它们原本就在生活里。
后来,我们离开院子,搬进了写字楼。“皓哥,方便吗,有个问题想请教下。”“嗯嗯,你说。”同样的开头,同样的来者不拒。会议室换了,话还接着往下说,像是从海棠树下走到这里,中间不过吃了一顿饭。
那顿饭吃了很久。久到有人从实习生吃成了带教律师,有人青丝中冒出了几缕白发,有人吃完以后去了另一座城市,再没有回来。但那些问题没有走。它们像块石头,被无数双手反复摩挲,磨出了光泽。每一个走进这扇门的人,都会在某个时刻,被其中一个问题绊住,然后停下来,重新想一遍。

“我会一直一直看”
一娇师姐常问:“这个事情的根在哪?”我们为一件事找到了法律上的名字,她还要问,它是怎样发生的。合同里的安排,怎样落到实际的往来中;一项业务经过哪些环节,受哪些规则约束,又为什么会走到争议发生的这一步。那些已经反复斟酌过的文字,经她一问,便又有了需要往深处看的地方。我好奇地问她:“那你什么时候会决定交出一份文件?”她说:“如果有时间,我会一直一直看。”
每一份文书都有自己的声誉。它会替我们去见素未谋面的法官,也会让我们走近那些被纠纷困住许久的人。
我的第一份律师作业,是一个关于股东出资义务再审案件的评估意见。我写初稿,带教修订,前后七版,另附一份案例检索报告。评估结果并不乐观,最后没有报价,也没有接受委托,那份分析意见却仍完整地交到了当事人手里。
文件交出去以后,带教律师又专门抽出时间,拿着我的初稿,逐字逐句解释那些修改。一个标题为什么这样写,一句话的主语是谁、宾语在哪,为什么要写这句话,它最后要落在哪里,上一段说到这里,下一段怎样接上。写给法官的文字,和写给当事人的文字,又各自需要说清楚什么。我原以为已经结束的作业,在他那里还有许多话要讲。
后来自己写得多了,越发觉得文字有一种近乎残忍的诚实。心里以为已经想明白的事,一落到纸上,缺的那一步便藏不住了。两段话能不能接上,一个案例能不能用在这里,下的判断有没有证据,都要重新想过。
它不让人蒙混过去,所以我们一直改。有时候,索性写好的文件,也放着晾一晾,留到第二天再看。我也经常听到,有人已经说“差不多了”,过一会儿,又发来一句:“等等,我再看一遍。”
于是再看一遍。如果还有时间,就一直一直看。

“还能再做点什么”
整理旧电脑,翻到一张很多年前画的案件工作流程图。刚开始做律师那段时间,很喜欢把事情变成流程。什么阶段做什么,最好都有一套可以依循的章法。
年轻律师最先学会的,也是这些。拿到案子先做大事记,再做法律检索;事实不清楚就列问题清单,证据不够就补充搜集;开庭之前写庭审提纲,庭审以后发工作报告。可具体到了个案,总有一些难处,是事先画好的流程没有写进去的。
我独立主办的第一个案件,是最高法院的一起再审合同纠纷。起初,大家都觉得再审很难。事情发生得太久,当年的经办人早已离开,后来接手的人也道不清前因后果。几千页的文件散落在那里,每一页都是真的,合起来却没有故事。我们只能一点点往回拼。再审申请书递交以后,又申请听证、调查取证,提交补充意见。争取到听证机会,再把数百笔资金往来做成详表和简表。听证时,法官沿着表格向对方发问,许多埋在材料里的事情,就这样被问到了。
后来,案子提审,也改判了。多交的一份意见、多画的一张图,究竟起了多少作用,回头看,仍很难说清。做的时候,只是觉得,有个事实还可以讲得更清楚,有个问题还值得再问一次。那就再试一下。
另一份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也一直留在记忆里。那是一起房产合同纠纷,原审没有查明房产能否过户,便以无法过户为前提,把买卖定性为租赁。我们查政策规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得到的答复是可以过户。带着这些回复,我们向原二审高院申请再审,却很快被驳回,连一次听证的机会也没有。
原来的代理范围只到再审程序,律师工作到这里本可以结束。可那份确认能够过户的回复还在卷宗里,我总觉得事情不该就这样停下。于是向合伙人提出,把代理范围扩大到检察监督。
后来,检察官组织询问,照着我们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政府机关逐一核实,又主持了几轮调解。几次往返青岛之后,双方终于签订了调解协议,房产也完成了过户。协议签订前一晚,我把第二天的流程在脑子里预演了几遍:对方可能提出什么,怎样回应,协议要备几份,要不要按手印、录像,印泥带了没有。第二天,印泥用上了,录像也录了,协议的份数没有错。
只是预想中的激动或是兴奋没有到来。当天赶回北京,醒来的时候,飞机已经快落地了。

“那些没有人催的事”
案子总是一件接着一件。文件要交,庭要开,当事人的问题要答,日子很容易就这样忙过去。我们也给自己留着一些别的事:内训、课题,还有述职反思。为这些事腾时间,并不容易。可它们一年一年,总还在工作计划里。
第一次主讲团队内训,题目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没有被判令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认为裁判理由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能不能上诉?
我去找相近的裁判,看第三人的诉讼地位,查上诉利益的含义。又翻黄茂荣先生的《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试着弄明白法律解释与法律补充的关系。条文没有明说的地方,还能不能通过解释找到答案?解释走到了哪里,才需要考虑法律补充?一个问题牵出另一个问题,有时查到的材料多了,反而更不敢轻易下结论。会上没有标准答案,大家各自说完理由,散会以后,又各自领回一份作业。后来,那次查找和思考,长成了一篇《如何思考一个无从下手的法律问题》。
课题也是这样一点点长出来的。
起初只是案子里碰到一个问题。为了把眼前的事情弄明白,多查了几份判决。判决看得多了,又发现原先以为只是个案的争议,在别的地方也反复出现。于是慢慢做了《涉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研究》,写了《执行异议之诉年度观察》,后来又把更多时间花在公司法上,有了《股权投资退出研究报告》,有了《公司诉讼年鉴》,也有了围绕股东出资、商事侵权这些问题的一次次讨论。
它们和办案不太一样。案子有期限,哪一天交材料,哪一天开庭,都在日历上。课题没有。一本书今天不翻,明天也不会来催;一个问题这周没想明白,下周仍旧在那里。所以这些事情最容易被往后放。可也总有人隔一阵子又想起来:“上次那个问题,好像还没说完。”于是再把书翻开。
述职大概也是这样一件让人期待又惶恐的事。
每年一月和七月,我们会把一直往前赶的日子停一下。平时穿得随意的人,那天也会找出西装坐进会议室。工作回顾、学习成长、发展计划,很多年都是这三个部分。讲这一年做成了什么,也讲在哪里摔过跤;讲一个案子最后有了好结果,也讲哪一次判断得太早;有人说今年重新改了代理大事记的记录方式,也有人把最近的忧虑原原本本写在PPT上。
再往后,还要说下一年。想读什么书,想把哪个问题继续研究下去,想改掉什么毛病,想成为一个怎样的律师。
这些事情,它们大多不急,也很难说做完以后马上会有什么不同。没有法定期限,没有客户催促,有时甚至没人知道你为它花了多少个晚上。可那些当时相信自己能够做到的事,就这样留在日程里。

“当时我们究竟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有些交出去的评估文件,后来就没有下文了。我们当然知道,当事人可能拿着那份详细的分析,再去找别的律师。这样的事也有过。刚入行时,我会替那些文件惋惜,查过的案例,讨论过的问题,改了一遍又一遍的文字,就这样被带走了。
可前辈们仍愿意把意见说得充分,把难处讲得明白。他们相信人的善良底色。一个人第一次拿走方案,第二次、第三次仍没有委托,也许第四次,会想起这些年认真回答过他的人。他们也相信,纸上的方案,还要靠人一步步做下去,同样的思路,交到不同的人手里,会有不同的结果。至于当事人什么时候回来,没有人知道。
也有一些委托接下了,做过许多事,结果仍没能如愿。一个定增保底案件,我们代理了二审和再审,最终没能翻案。收到裁判文书时,我很久没有从那种愧疚里出来,总觉得没有接住当事人的托付。当事人反倒来感谢我们的付出,说认可我们的专业和敬业,末了说:“保持联系。”那句“保持联系”,我一直记着,连同那个没能如愿的结果。
有一阵子案子太多,我交出的一份呈报文件没有达到平时的水准。同事去问合伙人,这种情况怎么办。得到的回答却是:“人就是松弛有度,不能时时刻刻紧绷。”后来自己带新生,遇到不够理想的稿子,也会先问问她最近手里有什么工作,为什么这样处理。如果还有时间,就给一个大纲,让她自己再改;确实来不及,我便接过来改。新生第一次向合伙人汇报,心里紧张,就先把案子讲给我听。我们讨论一遍,再去正式汇报。许多年前,有人肯花时间听我把话说完,陪我把初稿改好;如今,桌子另一边也坐着一个刚开始的年轻人。
还有一年,国庆前,正赶上再审立案安排调整前的最后窗口期。我怕排队立不上,早上五点多,从北三环奔到南五环。到了最高法院,才发现北京、上海的同事也都在那里。各自带着要办的案子,在这个黎明碰到了一起。看着身旁熟悉的人,我当时觉得,别人像是孤军奋战,而我们是“团队作案”。

我身在当时你,幻想的未来里
偶尔也有年轻律师敲开门:“方便吗,有个问题想请教下。”
“嗯嗯,你说。”话又接着往下说。
像很多年前,海棠树下那场讨论,从来没有真正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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