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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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994英国南安普顿大学 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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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1983大连海事大学 工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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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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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 社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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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仲裁员
-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MAC)仲裁员
- 新加坡海事仲裁院(SCMA)会员
- 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会员
- 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会长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委员
- 国际海事委员会执委委员会荣誉会员
- 2011年-2016年 国际海事委员会执委
- 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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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至今北京汇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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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9广东敬海(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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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11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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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2001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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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1997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仲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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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1985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损理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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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介绍
宋律师是专业的海事海商律师,擅长海事海商、商事诉讼及仲裁方面的法律实务,宋律师曾在2011年至2016年担任国际海事委员会执委,在2017年至2019年担任亚太律师协会海事委员会的主席。宋律师曾先后在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中国各级法院以及国内外各大仲裁机构进行的一百多起海事商事诉讼及仲裁案件中为中外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宋律师亦曾作为仲裁员或中国法专家证人参与过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和伦敦国际仲裁院审理的仲裁案件,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执业理念: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始终坚持亲自办案,确保每一位客户都能得到最专业、最精准的法律服务。我致力于通过高效、透明的法律服务,帮助客户实现其商业目标,同时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
代表案例
- 为某国有租船公司在一起航运界影响深远的案件中提供法律服务,最终成功协助客户从“租船链”中“解脱”,避免了该国企可能面对的巨大诉讼风险,该案例目前成为英国法学院学生需要学习的案例。
- 代理Turnberry Glory轮滞期费争议案。
- 代理Ocean Pride轮滞期费争议案。
- 代理某运输公司就毛豆油进口相关纠纷诉Wilmar并完胜Wilmar。
- 代理Bunga Saga Lapen轮货物运输合同争议案。
- 代理Alpha Future货物运输合同争议案。
- 代理Calico轮货物运输合同争议案。
- 代表某国外大型粮食公司与国内各个油厂/贸易商之间近20起FOSFA仲裁案。
- 代理某国内大型粮食公司诉美国CHS(该案系少数中国当事人胜诉的案件之一)。
- 在最高人民法院代表某著名保险及再保险公司就其与中国某船舶公司之间的海上保险合同纠纷进行再审,为客户成功抗辩、获得全胜,成功纠正了一审、二审的错误判决。涉案金额约两千万元人民币。
- 在最高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天津海事法院代表某央企就其与某国有船公司的新加坡分子公司之间的两份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分别进行再审、二审和一审,为客户成功抗辩、均获全胜。
- 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代表某货运代理公司就其与某物流公司之间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争议进行二审和一审,为客户挽回大部分损失。
- 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代表某货代公司就其与某贸易公司之间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进行二审,为客户成功抗辩。
- 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某货运公司就其与某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进行二审。
- 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某香港公司就其与某制药公司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进行二审和一审。
- 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代表某投资企业就其与其他各方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纠纷进行仲裁。
- 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代表美国某大型管件公司就其与其在中国的中外合作公司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进行仲裁。
- 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代表某科技公司就其与某连锁超市之间的租赁协议纠纷进行仲裁。
- 在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荷兰某著名种子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由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作出的仲裁裁决。
荣誉奖项
- 2022-2025 《钱伯斯大中华区法律指南》中国北部海事律师“航运”领域第一等推荐律师
- 2011-2021 《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中国北部海事律师“航运”领域推荐上榜律师
客户及评级机构评价
钱伯斯评价:宋迪煌律师是汇仲律师事务所海事海商业务领域的一位重量级成员。他是一位备受认可的专家,以其在仲裁程序中的专业能力而闻名。宋律师常驻北京,他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曾为国内外客户提供过多种海事纠纷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