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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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999西南民族大学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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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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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 社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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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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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至今北京汇仲(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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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23.8北京市天同(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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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2017.12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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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8-2014.8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民二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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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9-2002.5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刑检一处,检控事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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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介绍
汤竟律师拥有超过二十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在民商事审判领域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熟悉法院裁判思维,能够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和交易背后的商业逻辑,深得当事人信赖。汤竟律师始终专注于处理疑难、复杂的争议解决案件,善于挖掘疑难案件突破点和新思路,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因其卓越的业务能力而广受好评。其服务的客户包括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大型央企、国企,以及知名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和民营企业,涉及的纠纷涵盖金融市场、公司控制权争夺、股权转让及传统民商事纠纷等领域,累计为委托人挽回数百亿元的经济损失。
代表案例
- 代理深圳某资产管理公司与某银行太原分行合同纠纷案十案,涉案金额38亿元。代理过程中通过对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交易结构深入研究,精准把握资管监管风向和案件争议焦点,从商业和法律层面多维度设计解决方案,最终达到调解撤诉,为客户挽回全部损失的目标。
- 代理广西某大型国有企业与某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高达7亿,在当事人一审全面败诉,且最高人民法院另案判决认定的事实对其极为不利的情况下,代理其参与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程序,并取得二审裁定发回重审的胜诉结果。
- 代理某大型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与某上市公司及其实控人、关联方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6.5亿元。针对债务人屡次拖延还款的行为,制定了详细的诉讼和保全计划方案,并在该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关键节点提起诉讼,保全其关联方的核心资产及上市公司股份,迫使债务人在立案后一个月即同意调解,以最快速度取得了可供执行的生效调解书,并在债务人现金资产不足的情况下协助客户申请强制执行,顺利完成了全部物业抵债手续。
- 代理某投资企业与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当事人系委托某银行发放贷款而被一审错误认定为合作关系,以致其借款合同纠纷的生效判决被撤销),并取得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改判驳回对方起诉的胜诉结果,为客户挽回约5亿元损失。
- 代理深圳某大型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某上市公司合同纠纷仲裁案,涉案金额约4亿元,通过上市公司公告等渠道,掌握了被申请人名下的土地信息,并充分利用执行局的工作经验,成功在土地即将被转出之前完成仲裁保全,迫使被申请人引入投资方与我方当事人和解,并支付了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全部款项。
- 在一宗历时五年的借款合同纠纷中,协助债权人通过诉前保全的方式争取到足额财产,并在各审判历程中逐一解决管辖权异议、债权人抵销权行使条件、股权代持与让与担保之辨、担保合同未取得公司盖章等多个复杂法律问题,统筹该系列案件在三个不同地域的应对策略,历经自区法院、市中院、省高院、最高院四个审级的司法程序,最终争取到了深圳中院一审、广东高院二审均确认全部债务及担保责任的全面胜诉,案涉标的超3亿元。
- 代理某银行深圳分行工会委员会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证券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约2.68亿元,该案系因某银行深圳分行原下属公司为该行1800多名老员工代持限售法人股而引起。我方接受委托后,经办案团队多次研讨、分析及全面的法律检索,又与中证登、证券机构多次协商与沟通,最终在诉讼中取得返还股票及分红的胜诉结果,在执行中突破纸质股票未托管无法分割、历年分红无法划转等等限制,协调中证登与证券公司完成了许多“第一次”做的协助执行工作,最终实现了将案涉股票及分红全部划转至老员工指定的新持股平台的目标,解决了某银行深圳分行十几年来面临老员工维权的历史遗留问题。
- 代理某国有银行与北京某娱乐公司在深圳国际仲裁院的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仲裁案,涉案标的约1.5亿元,通过公开渠道,掌握对方关键财产,尽速完成近百项财产的保全;同时,精准预测对方抗辩思路,详尽论述私募基金及投融资领域的监管政策,明确合同效力,厘清增信措施性质,最终仲裁院采信我方全部观点,取得全面胜诉的结果。
- 就某大型商业银行与北京某娱乐文化发展公司及其实控人之间信托贷款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约1亿元,代理某大型商业银行在深圳国际仲裁院参与仲裁程序。凭借委案后代理工作的及时响应及财产控制措施的迅速落实,律师团队成功代理某大型商业银行在立案后一年内即获得调解结案并实现该银行全部诉求的胜诉结果。
- 代理某国有银行参加一宗互保金纠纷的深圳中院二审程序,取得胜诉结果,就该案提交的代理意见最终被深圳中院判决完整采纳、援引。该案所涉是十余年前深圳市政府牵头,十余家银行金融机构参与的互保金产品,牵扯面大,影响甚广;更因其特有政策性与历史性,颇为疑难。该案化解最终促成了所涉银行金融机构系统风险的解决。
- 代理某信托公司与某证券公司、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通过公开信息还原债券欺诈发行始末,列明各中介机构怠于履职的行为和过错,分析论述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各构成要件及责任范围的认定,历经三次庭审,最终法院支持我方诉讼请求,远超客户预期。
- 代理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某投资有限公司、某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深圳中院的债券权利确认纠纷一案(涉案金额约2.28亿元),取得驳回全部诉讼请求的胜诉结果。
文章与出版物
- “天同诉讼圈”公众号,《2019年度上市公司诉讼观察(上)》
- “天同诉讼圈”公众号,《2019年度上市公司诉讼观察(中)》
- “天同诉讼圈”公众号,《2019年度上市公司诉讼观察(下)》
- “天同诉讼圈”公众号,《2020年度上市公司诉讼观察报告之商事诉讼篇》
- “天同诉讼圈”公众号,《2020年度上市公司诉讼观察报告之商事诉讼篇(二)》
- “天同诉讼圈”公众号,《2020年度上市公司诉讼观察报告之商事诉讼篇(三)》
- “天同诉讼圈”公众号,《上市公司纠纷研究》课题系列文章
- 《上市公司诉讼风向标》第1-32期,指导单位: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主办单位:天同律师事务所,(主编:何海峰、汤竟)
公益与社会活动
- 多次为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广西国资委、海南国资委、广东国资委及其下属企业,以及部分大型企业和机构,及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提供专项或法律实务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