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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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7伦敦大学 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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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贸大学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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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9南京化工学院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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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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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 社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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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国际仲裁院咨询委员会(SCIA Advisory Committee)委员
- 环太平洋律师协会(IPBA)争议解决委员会副主席
- 国际商会“一带一路”委员会(ICC Belt and Road Commission)副主席
- 迪拜国际仲裁院(DIAC)仲裁院委员
- 中华仲裁国际中心仲裁院委员兼副院长
- 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理事会理事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仲裁员
-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SCIA)仲裁员
- 国际商会仲裁院(ICC)仲裁员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仲裁员
-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仲裁员
- 韩国商事仲裁院(KCAB)仲裁员
- 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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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今北京汇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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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13君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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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2007海问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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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199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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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宁律师曾先后在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中国各级法院以及国内外各大仲裁机构进行的数百多起诉讼案件、商事仲裁中代理过中外客户。费宁律师是中国为数不多的有投资仲裁纠纷实践经验的律师之一。目前,他正在代表多名投资者参与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程序。他还曾在香港、新加坡、英国和美国多个程序中提供关于中国法律的专家意见。自2006年以来,费宁律师连续被钱伯斯评为中国争议解决领域的顶级律师。他被钱伯斯称为“一位经验丰富的诉讼律师,因其高水准的专业精神而受到赞赏,擅长提供高效、明智的商业建议”。费宁律师是中国和国际多个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包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SCIA)、国际商会仲裁院(IC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以及韩国商事仲裁院(KCAB)。费宁律师也是深圳国际仲裁院咨询委员会委员。2013年至2019年间,费宁律师曾担任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理事,是历史上第一位出任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理事的内地人选。
国际投资仲裁争议和国际商事仲裁争议
- 代表一位英国投资者与一个亚洲主权国家进行双边投资协定国际仲裁,该案涉及该英国投资者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被撤销而导致的征收问题。该案使用UNCITRAL规则,在海牙常设仲裁庭进行,案件标的超过3亿美元。
- 代表一位中国投资者向一亚洲主权国家提出双边投资协定下的协商请求。案件标的超过3亿美元。
ICC(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
- 代表一家中国汽车制造公司,处理该公司与埃及公司在CKD项目合同中产生的争议。争议金额超过1.2亿美元。
HKIA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
- 代表一家大型国有保险公司在HKIAC根据UNCITRAL规则提起仲裁,要求一家全球著名的保险公司承担再保险责任,争议金额达数千万欧元。
- 代表一家中国医药企业,处理其与另一家中国医药企业就药品经销协议产生的纠纷,争议金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
- 成功代表一家中国公司,处理该司与一家日本公司就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争议金额约2.4亿元人民币。
- 代表某上市公司、全球领先泵生产商处理其与中国买方之间的采购合同纠纷案,争议金额近1亿元人民币,获得全胜裁决。
- 代表某技术和创意纸张的生产商处理因特种纸生产合资合同引起的争议,争议金额1.7亿元人民币,最终帮助客户获得全案胜诉裁决。
SCC(斯德哥尔摩商事仲裁院)仲裁
- 代表美国某著名天然气电力公司及美国某著名国际投资公司处理其与海南省某电力公司之间基于燃机电厂投资特需经营协议而产生的争议,争议金额达1.1亿美元。汇仲成功在案件进入仲裁程序前取得了让客户十分满意的和解结果。
CAS体育仲裁纠纷
- 代表一位中国籍世界游泳冠军在瑞士国际体育仲裁院处理一宗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声称的兴奋剂违规仲裁案;和瑞士律师团队合作,成功在瑞士最高院撤销了此前瑞士国际体育仲裁院作出的对运动员不利的仲裁裁决;此后在重新仲裁程序中实现改判,缩短了一半禁赛处罚期。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 代表一家上市公司,处理其作为股权受让方参与的名为股权转让实为采矿权交易纠纷,该案争议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正在审理中。
- 代表某上市公司前高管,处理其与上市公司实控人之间的股权争议,该案争议金额6亿元人民币,正在审理中。
- 代表某知名地产公司,处理其与某地方企业之间的土地开发纠纷,该案争议金额4亿元人民币,正在审理中。
- 代表某外国企业,处理其与某中国国企之间的铁矿石买卖纠纷,该案争议金额超1亿元人民币,正在审理中。
- 代表一家地方大型国企,处理与某央企之间的设备买卖合同纠纷,该案争议金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以客户满意的结果结案。
- 代表某地方政府,处理其与某香港公司在内地设立的项目公司之间的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该案争议金额超过45亿元人民币,汇仲代表客户答辩后对方撤诉。
- 代表一家外国投资基金,处理其与中国境内一家高端餐饮企业的股权转让纠纷,包括香港、新加坡的临时措施及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的平行处理,该案争议金额接近3亿美元,获得全面胜诉。
- 代表一家大型供气企业,处理与用气方的供气合同纠纷,该案争议金额近2亿元人民币,获得全面胜诉。
- 代表一家新加坡企业,处理其与国内某公司的国际贸易纠纷,该案争议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获得全面胜诉。
- 代表一家互联网公司巨头,处理其与国内某知名酒企的股权转让纠纷,该案争议金额20亿元人民币,以客户满意的结果和解解决。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
- 代表一家台资企业,处理其与扬州市政府有关投资框架性协议下与土地开发及政府补贴相关的争议,该案争议金额超过1.1亿美元,以客户满意的结果和解解决。
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
- 代表一家机构投资者,处理其与资管计划管理人之间的资管合同违约纠纷,该案争议金额超过1.6亿元人民币,取得前面胜利,成功使管理人承担其未尽到勤勉尽责义务而导致投资人投资损失的损害赔偿责任。
- 代表一家日本知名设备制造商在中国境内的外商独资企业,处理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两案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13亿元,获得全面胜诉。
- 2015-2017 王生长和费宁律师连续三年在GAR《亚太仲裁评论》中发表“中国”专章报告
- 2015-2020 王生长、费宁和赵芳律师连续六年在英国Getting the deal through (GTDT/Lexology) 出版的《仲裁》一书中发表“中国”专章并撰文介绍CIETAC(2015-2020)
- 2018-2021 费宁、王生长和刘京律师连续四年在英国Global Legal Sight (GLI)集团出版的《国际仲裁》一书中发表“中国”专章
- 2020 费宁和王生长在《东西方交汇的国际仲裁》一书中发表的文章: Chapter 17 Slowly but Steadily, Mainland China Opens Door to Foreign Arbitration Institutions, Ning Fei & Shengchang Wa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When East Meets West Liber Amicorum Michael Moser, Edited by Neil Kaplan, Michael Pryles, Chiann Bao, Wolters Kluwer (2020)
- 2019 费宁、赵芳和王生长在IPBA 专题会议发表的中国法下利息问题的文章.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Ning Fei, Fang Zhao and Shengchang Wang.
- 2014 费宁和HKIAC 副秘书长在《澳大利亚ADR》杂志发表的文章: Mediation Meets Arbitration — The Experience of Med-Arb in Mainland China and Hong Kong, Ning Fei and Joe Liu, Australian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Law Bulletin Oct 2014
- 2018-2020 费宁、蒋弘、刘京参与撰写北京仲裁委员会编《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之“商事调解”(2018年版和2019年版)以及“商事仲裁”(2020年版)
- 2021-2022 费宁、赵芳参与撰写北京仲裁委员会编《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之“商事仲裁”(2021年版)以及“商事调解”(2022年版)
- 2019-2022 北京大学仲裁实务研习课
- 2019-2021 《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诉讼”“仲裁”领域第一级别律师
- 2020-2025 《钱伯斯全球法律指南》“诉讼”“仲裁”领域第一级别律师
- 2022-2025 《钱伯斯大中华区法律指南》“诉讼”“仲裁”领域第一级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