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
-
-
2024至今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博士研究生
-
2011-2013北京大学 法学硕士
-
2006-2010北京大学 法学学士
-
- 执业资格
-
-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 北京市债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 社会职务
-
- 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 人民法院执行研究基地研究员
- 工作经历
-
-
2023.8至今北京汇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2023.2-2023.8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顾问
-
2020.4-2023.2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
2016.4—2020.4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
-
2013.7—2016.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民二庭
-
王赫先生具有最高法院、高级法院、基层法院三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经验。参与执笔起草《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执笔起草股权执行、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执行和解、执行担保、财产调查等多部执行类司法解释。办理过执行实施、财产保全、执行异议和复议、执行监督、执行请示协调以及审判监督等各类执行案件数百件。
执行清收与保全类
- 代理某上市公司与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张某某执行案,在执行法官终结本次执行的情况下,利用执行和解与担保制度,推动执行法院对新担保财产予以处置,在50天内帮助客户完全实现债权8000余万元。
- 代理某融资租赁公司对某地方国企强制执行,以财产所在地作为管辖连接点,避免地方保护,全部实现4000余万债权。
- 协助客户完成对古玩字画的保全,最终促成和解,客户实现全部债权2000万元。
- 代理某资产管理公司与某上市公司执行案,在接手案件2周时间内实现对被执行人实际控制人的限制消费和限制出境。
执行审查与协调类
- 代理某香港公司处理其与计某等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申诉案件,申诉理由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支持。
- 代理某地产公司在河南高院的执行复议案件,复议法院撤销异议裁定,为客户挽回5000余万元的损失。
- 代理某钢铁企业在河北高院执行监督案件,监督法院撤销复议、异议裁定,为客户实现后续债权提供了程序可能。
- 代理某地产集团公司处理其与某信托公司仲裁裁决执行案,成功为该地产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解除失信和限制消费措施。
- 代理某资产管理公司与某集团公司执行案,成功在十天内实现首封处置权从西部某中院移送至广东某中院。
- 2天之内完成异地债权冻结,2周之内取得变更申请执行人裁定,帮助客户实现执行和解目标。
诉讼类
- 代理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二审,取得胜诉判决。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确认客户1亿元债权的分配资格。
- 代理某金融机构与地产公司破产管理人追偿权案一审,获得胜诉判决。一审已生效,为客户避免损失3600万元。
- 代理某医药企业与某集团9700万元不当得利案和7000万元民间借贷案二审,均获胜诉判决。
- 代理高净值客户因继承产生继承纠纷、房贷纠纷及股权纠纷,全部案件获得支持,客户重新获得某地产公司20%的股权。
- 《中国应用法学》《中国不动产法研究》《法律适用》《人民司法》《执行工作指导》等期刊发表“不动产司法拍卖瑕疵担保责任的免除”(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2022年)“执行债权转让与变更申请执行人问题裁判规则”(2020年)“仲裁裁决的执行与执行立法研讨会综述”(2019年)“不动产登记样态对强制执行的影响与塑造”(2018年)“‘排除执行’之不动产权益”(2017年)等多篇论文
- 参与编写《新民事诉讼法条文理解与适用》(2022年)《民法典重点修改及新条文解读》(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司法解释条文适用编注》(2019年)《人民法院执行办案指引》(2018年)《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2017年)
- 参与编写《民商审判前沿:争议、法理与实务》(第一辑至第四辑)
王赫先生曾为国家法官学院、北京高院、内蒙高院、河南高院、广东高院、广西高院、江西高院、湖北高院、山西高院、新疆高院、西藏高院、北京三中院、无锡中院、厦门中院、洛阳中院等法院,国家电网、中国交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长城资产、首创集团、恒丰银行、东方雨虹等机构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就各执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民事强制执行立法、民法典对执行程序的影响、执行类司法解释的修订与理解、强制执行疑难问题、不良债权转让、新公司法对执行程序的影响等内容授课。
